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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院有序推动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
时间:2018-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灵丘县院有序推动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工作

  张剑

  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为企业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及高检院、省院重要指示精神,实现全市检察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灵丘县院紧紧围绕指示精神及上级院提出的目标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积极推动次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提高认识,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活动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部署,及时组织全院干警对通知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刻掌握理解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为企业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干警要紧密结合全县检察工作实际,切实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依法、平等、全面的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履职尽责,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二是成立组织,统筹工作协调开展。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在全县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特成立“灵丘县人民检察院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继禹任组长,两名检察长任副组长,政治部、刑事检察部、综合保障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各部长以及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专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事检察部,主要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具体工作。

  三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根据县院实际,结合各业务条线工作特点,组织制定了《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工作方案》和《专项活动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任务、区分了职责。方案要求,要把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理念,贯彻全县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理念,加大惩治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等权益保护力度,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构建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多元化格局,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规范自身司法行为,为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增强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是检察机关的应有之义。灵丘县院下一步将把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步推动,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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