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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开发中心联合发文加强扶贫领域预防工作
时间:2016-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市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山西省吕梁市检察院与吕梁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共同制定《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出台,进一步规范扶贫工作管理,保证扶贫领域各级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务,不断加强该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方案要求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首先认真学习曹建明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尤其是“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检察院和省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的联系,规范扶贫工作管理,切实加强对乡镇、村基层干部,涉农资金部门等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紧盯扶贫资金分配和扶贫项目审批等重点岗位,建立检察机关与扶贫开发中心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预防部门要充分运用好预防调查、案例分析、检察建议、预防宣传等法律手段,搞好调查研究;自侦部门要运用初查手段,严厉查处“小官涉贪”的腐败现象及隐藏的渎职侵权案件。该市扶贫开发中心要通过自身梳理识别,与检察机关积极配合,保证扶贫资金顺利走通“最后一公里”到达贫困户手中。最后要求吕梁各县市区立即成立此项专项工作领导组,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动该市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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