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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3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0-04-30  作者:灵丘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至3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至3月,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2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3人;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嫌疑人3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嫌疑人4人。

    1至3月,共起诉33人,其中起诉交通肇事2人,黄赌毒8人,盗抢骗12人。不起诉1人。

(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至3月,起诉涉恶案件:1件4人。

(三)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1至3月,受理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件2人。

(四)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1至3月,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罪2件2人。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

    1至3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人,同比下降57.14%。提起公诉33人,同比上升10%,不起诉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持平,不起诉率为2.9%。

    对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4人。

(二)民事检察

    1至3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1件。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1至3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3件。其中检察长办理1件,占2.13%,副检察长办理12件,占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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