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检察要闻    丨    公益诉讼    丨    理论研究    丨    本院工作    丨    以案说法    丨   视频资料
当前位置:首页>>公开公示
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公布1-9月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0-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9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1人,同比下降31.08%。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4人,不捕率21.54%,同比减少了11.18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63人,同比下降37%,决定不诉8人,不起诉率11.27%,同比减少1.01个百分点。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审结人数的73.24%,比去年全年适用认罪认罚的比率增加45.35个百分点。

      在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合计3件,同比下降78.57%。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1人,同期有关机关采纳1人,占提出数的100%。

(二)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0年1至9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对监外执行活动提出纠正6人;同期已纠正6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3件,同期已纠正13件,占提出数的10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3件。同期审结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占审结数的100%。法院同期采纳2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二)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2020年1至9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经审查支持起诉1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2020年1至9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线索32件,立案32件,占受理总数的100%。其中民事类立案1件,行政类立案31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0年1至9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提出检察建议4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0年1至9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9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

(三)有关制度开展情况 

      2020年1至9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5次。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7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6件,提起救助6件。

六、入额院领导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0件,检察长办理的占20%;副检察长办理的占80%。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18件,占15%;审查起诉类21件,占17.5%;侦查活动监督7件,占5.83%;刑事执行检察类19件,占15.83%;公益诉讼类16件,占13.33%;未成年检察类1件,占0.83%;控告、申诉类5件,占4.17%;司法救助类6件,占5%。

 检务公开
检务公开-领导介绍 检务公开-本院简介
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公开 工作报告
公开公示 预决算公开
 
灵丘检察微博
灵丘检察微博
灵丘检察微信
灵丘检察微信
版权所有 山西省灵丘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灵丘县新华街1292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