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院关于“防治黄河水污染、助力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要求,灵丘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该活动实施方案的监督内容,积极开展以我县母亲河唐河为主要河流的河湖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唐河,发源于浑源县抢风岭,县境内全长58公里,流域面积1768平方公里,出境后经涞源流入大清河,汇入海河水系。所经之处,留下了众多文物古迹,形成许多自然景观,是大自然馈赠的一笔宝贵财富。为了更好地保护灵丘人民的母亲河,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于近日对境内唐河及其支流河进行考察,对河道是否存在非法设置排污囗、倾倒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四乱”等违法情形予以摸排,共计深入3个乡镇,巡河20余公里,发现违法线索3条。针对发现的唐河某段河道、河堤倾倒大量生活垃圾污染水质和周边环境的情形,我院干警第一时间与水务等部门联络磋商,建议其依法履职,对河道垃圾污染情况进行督促整治,行政机关收到建议后立即行动,仅用一天时间便将堆放的垃圾清理完毕,使河道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推进全县河流水域生态环境的公益保护工作,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创建绿色、清洁、美丽、宜居的家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