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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人民检察院二〇一八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灵丘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八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6月)

2018年上半年,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总体工作思路进行工作部署,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进展。

一、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厉惩治刑事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灵丘县院始终将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2018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32件64人,批准逮捕27件55人,逮捕率94.8%,无捕后撤案、捕后不诉和捕后判无罪的情况。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件52人,提起公诉36件44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100%;提出量刑建议30人,法院采纳率100%。依法严惩“两抢一盗”案件13件18人,并提前介入了多起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始终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局之年,我院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政治意义,围绕县委和市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部署,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院党组先后召开五次专题党组会议,制定了《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组;建立台账制度,确保专项斗争全程留痕,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办案过程中,我们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办案;突出打击重点,既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又坚持快捕快诉,提高办案效率实行提前介入、捕诉一体化的办案机制,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对涉黑涉恐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确保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截止6月下旬,我院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件6人,另外还有涉恶案件1件正在办理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件,均在第一时间移送县委政法委处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恶案件2件8人。

(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2018年,灵丘县院牢牢把握住全省检察长会议提出的“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8年上半年,我院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监督撤案1件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3件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抗诉2件;纠正遗漏罪行8人,追诉6人;审查逮捕环节纠正漏捕后起诉2人;介入命案现场勘查1件;提前介入侦查4件。

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方面,上半年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书面纠正违法活动50件,其中监管活动违法25件,社区矫正25件;积极开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和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发动在押人员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步推进。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方面,上半年共办理群众信访案件25件,来信五件,来访20件43人次。其中不服刑事裁判申诉案件1件,不服民事行政裁判申请监督案件13件,转监委3件,转防范办1件,存查1件;办理司法救助类案件5件;大力推进“智慧信访”建设,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工作。

民行监督检察方面,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5件,生效判决监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4件;再审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案件5件;息诉案件3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条,立案2件。

(三)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灵丘县院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中心任务,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将灵丘打造成为面向京津冀宜居宜业宜游山水特色城镇”中心工作部署,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为灵丘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一是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和良好营商环境。今年4月,按照市院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经灵丘县院党组会议研究和部署,由刑检部牵头制定了《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工作方案》,为办理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效率和水平;采取各种方式提升行贿档案查询工作服务质量,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办结。截止目前,共办理涉及企业家提请批捕案件1件,为企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39次。

二是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我院民行部门按照今年全省检察长会议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要求,针对灵丘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保护自然保护区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深入走访了我县6个乡镇村落,联系了黑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环保局、林业局、文物局等单位,了解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文物和饮用水水源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并发出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我院刑检部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研究制定了《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大气、水、土壤及矿区周边、林区为重点,全面加强线索摸排,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不断增强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办理水平,为建设绿色灵丘发挥了检察机关应有职责。

三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5月,我院未检部门干警在灵丘县黑龙河中学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专题讲座,为学生们普及法律知识,远离校园欺凌。特别是今年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未检部门改变以往“请进来”的方式,主动“走出去”,在灵丘县豪洋中学举办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除了该校师生,我们还邀请了来自教育、妇联、团委、政法委、法院、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等相关单位和人员来参加讲座,并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打造自身品牌

按照市院“一院一品”的工作部署,我们以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打造符合自身实际的亮点工作,立足检察监督主业,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权、侦查权,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

今年春节前夕,灵丘县破获一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案,该案涉案人数众多、爆炸物数量巨大,而且正处于春节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引起了群众的广泛关切。面对重大案情,我院快速启动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刑检部门从侦查方向、取证手段、案件定性等方面为侦查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侦查人员对接审判要求,由“破案抓人”向“证据定案”转变。在侦查机关移送我院提请批准逮捕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参与办理此案,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就案件的证据、刑罚、社会危险性进行了多次讨论,并针对每名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制定了详细的讯问提纲,在依法快捕的同时,务求将案件办成铁案。

(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水平

灵丘县院高度重视干警的理论教育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今年的省检察长会召开后,院党组按照会议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并且结合市院和县政法委关于开展“大轮训、大练兵、大走访”活动的工作安排,在我院掀起新一轮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热潮。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主题学习会议,由检察长带头组织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集体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头雁效应”。

二是全院干警共同学。一方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动员全体干警继续深化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以党小组为单位,将政治理论学习贯穿到每一次的党小组学习中,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我院干警政治站位。

三是结合专项活动坚持学。院党组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当做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三基建设”相结合,实现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今年4月,我院党支部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开展“不忘党员初心,牢记检察使命”主题党日活动,以朗读的方式使广大干警对党的重要思想理论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六)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我们围绕上级院提出的打造“智慧检务”工作部署,以推进检察工作信息化为目标,不断增强灵丘县院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2018年上半年,我们克服困难,对标一流,投入使用了新的检委会视频会议室,为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新型办案模式的实现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为案管中心安装了新的电子卷宗系统和相关配套设备,案卷在案管中心和办案部门之间实现了网上无缝对接,节省了办案时间;新增了新的律师阅卷系统,有效满足律师对案情了解的需要,便民为民的同时也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按照上级院对档案工作的要求,先后安装了新的档案装订设备、电子档案录入设备和系统,实现了档案电子化,大大提升了档案管理水平;为了满足机要工作的需要,我院派出一名在编干警和一名聘用制书记员参加省院组织的机要人员培训,并顺利通过考试,持证上岗。

回顾年来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队伍人员老化严重,专业人才缺乏。目前我院在编干警24人,其中50岁以上16人,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老化严重;二是专业性人才缺乏,目前我院的财务工作、信息技术工作、新媒体工作均是兼职,甚至有的干警身兼数职;三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不够强、水平不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加以重视和解决。

二、下半年形势分析和工作重点

2018年上半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均有序进行并取得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下半年的工作依旧艰巨: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正处于上升势头,而且作为一项长期性的专项斗争,在做到狠抓落实的同时更要做到常抓不懈;二是下半年将成为全县各项工作的发力期,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和能力,为全县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检察保障;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但在司改背景下一些检察工作的开展却仍处在探索期,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针对这些情况,下半年我院将继续以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为指引,围绕以下工作重点开展工作: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我院将继续把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当做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在上级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毫不松懈地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上级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二是做好个案分析,深刻剖析黑恶势力产生、成长的原因,及时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三是继续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和其他成员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同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配合,既落实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又力求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通过及时有效的监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受住历史的考验五是以市院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为中心任务,将工作责任细化到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在年底圆满完成。

(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高服务大局水平。按照全省检察长会议提出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部署,以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为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一是持续性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全面加强犯罪线索摸排。二是深入开展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行动,加强涉企案件办理,在检察环节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三是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继续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特别是对我县自然保护区、国有文物以及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检察工作不断进步。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推动本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开展:一是积极探索在司改背景下各项检察工作的新模式,特别是结合市院“一院一品”的工作部署,将本院品牌亮点不断引向深入。二是以科技强检为目标,加快“智慧检务”建设,促进我院检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全面做好2018年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务实的作风创造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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