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检察要闻    丨    公益诉讼    丨    理论研究    丨    本院工作    丨    以案说法    丨   视频资料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非法侵占售车款 身陷囹圄悔不该
时间:2018-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非法侵占售车款 身陷囹圄悔不该

身为汽车销售公司经理的贾某,本来有着丰厚的收入,衣食无忧。但贾某却不知足,为了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不合理的物质需求,贾某最终将罪恶之手伸向了自己管理的公司,结果不仅葬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而且也让自己身陷囹圄。近日,经灵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贾某被县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17年2月,被告人贾某被大同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浑源县分公司调任至灵丘县分公司担任经理一职,贾某上任后,为了维持其高额的生活费,便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和公司管理漏洞,采取销售车辆不入账的方式,将灵丘县分公司的售车款61万余元非法侵占,用于自己买车及日常花费等开支。2017年12月,大同总公司的相关人员到灵丘分公司例行盘查车辆库存,发现有17辆车不知去向,遂对被告人贾某进行质问,此时贾某才将其侵占公司售车款的事实和盘托出,总公司工作人员随即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进行了缜密的侦查,锁定的贾某的犯罪事实。我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并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贾某的家属在案发后将贾某所侵占的款项已全部归还公司,并取得公司谅解,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踏踏实实的工作,才能收获宝贵财富,才能在消费的时候做到心安理得。同时,日常生活应当量入为出,自觉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切不可肆意挥霍、过度消费。

 检务公开
检务公开-领导介绍 检务公开-本院简介
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公开 工作报告
公开公示 预决算公开
 
灵丘检察微博
灵丘检察微博
灵丘检察微信
灵丘检察微信
版权所有 山西省灵丘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灵丘县新华街1292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