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关元元传达了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岳岐峰同志对数据质量核查问题的批示。其次,关主任与办案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开展座谈交流,直指当前存在的案卡填录不规范、逻辑校验不及时、动态更新不精准等问题,并结合具体填录事项追寻问题根源,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操作意见,并提出要确保数据“即办即录、录必准确”,聚焦新业务系统操作、数据标准解读等内容等多项要求。最后,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检察长杨小东同志提出,全体检察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会议,摒弃“重办案、轻填录”的错误观念,明确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责任分工,共同推动数据质量管控常态化、制度化。